关于举办全国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展示活动的通知
日期:2023-11-01点击数:3849

 

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有关院校:

为全面展现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成果,总结推广先进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经验,积极探索艺术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新路径,推动优质艺术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,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定于2023年11月13日—15日在深圳举办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成果交流展示活动,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23年11月13日至15日

二、活动地点

展演地点:深圳保利剧院,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013号(后海地铁站E口)。

研讨会、大师课地点:深圳艺术学校(南山校区),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930号。

三、活动组织

(一)指导单位

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

(二)主办单位

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

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
(三)承办单位

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外交流与合作专委会、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专委会、深圳艺术学校、浙江艺术职业学院。

四、参加范围

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;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会员单位代表;全国文化艺术职业院校领导、专家及教师代表;文艺院团及行业企业代表;职业教育专家学者;广东省文化表演专业教指委委员;参与现场交流展示活动的院校团队;深圳市中小学文化艺术专业课教师代表等。(原则上每学校每单位不超过3人)

五、活动安排

活动期间举行对外交流与合作优秀案例与资源研讨会、国际艺术大师课、对外交流优秀艺术作品汇报演出、对外交流与合作资源对接会。

六、活动经费

参会及观摩人员往返及落地交通费、食宿费用自理,其他活动相关费用由举办方统筹负责。

 

请于2023年11月5日前反馈活动回执至邮箱。

联系人:深圳艺术学校 吕老师 13600407152

邮箱:bgs@szysxx.net

 


 附件:

1.活动日程表.docx

2.国际艺术大师课安排表.docx

3.对外交流与合作资源对接会议程.docx

4.展示活动观摩回执.docx

 

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外交流与合作专委会

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专委会

 

20231030